制服不应成为“通行证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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穿着列车长的工作服、拖着列车长的专用拉箱,7月21日,一名男子凭着一套偷来的行头,自称列车长混上火车,偷走乘客财物。不到20小时,这名自以为聪明的犯罪嫌疑人便落入法网。(8月14日华商报)
铁警没让小偷逃脱,一方面是有乘客提供了线索,另一个主要的原因来自于不法分子的侥幸心理—在第一次得手后,企图故技重施。
没有其他可以证明是铁路工作人员的证件,仅穿着偷来的衣服,拉着偷来的“列车长专用拉杆箱”,慌称是列车长要赶回单位,就可以在两个车站、列车上畅行无阻,为什么?我想一方面是工作人员疏忽,更多的则是惯性使然。正常情况下,列车长要同列车员一起出乘退乘,因为他们也是身着制服,且经常从车站出入,同车站的职工都比较熟悉,时间长了也就不再查验证件。恰是这种工作上多年合作的默契,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。
还记得在今年春运期间,重庆火车站加强了对铁路职工证件及车票的审核,再没有人能够“仅凭一身路服”就进站乘车,曾被称之于“较严通行令”,有几十年的老铁路都被挡在了进站口之外。当时此举赢得赞声一片。
时隔半年又发生这样的事情,太多的批评没有意义。我只想说制服穿在对的人身上,是一种身份的象征。穿在错的人身上,它不同于普通服装,应该称之为是道具,一种掩饰真实的道具。制服不应成为通行证,不可以给它赋予“特权”。
虽然证件真伪难辨,但是“查”总比“不查”多一道防线。如果能通过查验证照,将可疑人员拦在站外、车下,不只是利于企业的经营环境优化,更是对乘客生命、财产的较好保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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